1月3日,金华市公安局通报了2022 年度“平安单位”暨“智慧安防单位”建设评估结果,我院获得2022年市级先进“平安单位”暨市级“智慧安防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积极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贯彻“平安单位”建设理念,有力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长久稳定。今后,学院将按照通报要求,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协助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智慧安防建设,确保单位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为“平安金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审核:缪明礼 收稿日期: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