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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08:30:01   |   来源:党院办   |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依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七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信息公开是是学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本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积极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继续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公开实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统筹谋划,健全公开机制

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公开联动机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各部门的信息公开途径,要求学院各部门紧紧围绕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涉及师生关切的部门和工作的信息公开;形成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学院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以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突出重点,细化公开事项

学院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公开意识,以抓好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主动公开。针对师生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与决策、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招生就业、财务预决算、学生收费、三公经费、奖助学金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面向校内和社会进行公开,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学院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拓展渠道,完善公开形式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学院基本信息全面公开。学院立足办学实际,结合师生群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运用门户网、院内信息网等传统媒体,不断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公开学院相关信息,加强各类院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有效发布,较好地提升了信息公开覆盖率。充分利用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学院领导班子调研,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师生员工提供了一个直接和学院沟通的渠道。同时,学院为每一位教职工开通了OA账号,所有的制度和文件均可实现OA查阅。此外,会议、宣传橱窗、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途径和方式为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学院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本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超过2900条,其中向院内公开的信息数量大约736条,向社会公开信息数量超过2200条,以下为不完全列举:

1.向社会公开

   学院网站公布各类信息1913条,其中科研教改信息57条,招投标信息305条,招生就业信息1513条,人事招聘信息38条;官方微信信息222条,官方微博信息22条。

2.向院内公开

学院办公网信息(OA系统)736条,其中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纪要42件,普发文件357件,通知公告337条,通过书记、院长信息直接答复处理相关问题92件。

(二)学院信息公开的重点事项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主动做好学院财务招标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和相关链接,详见第七部分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1.学院基本信息

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和公示了学院的阶段性工作规划、各类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有关文件。

2.财务、招标信息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学院年度预算,通过OA公开了学院的各项财务制度,公示了三公两费支出情况、差旅费支出明细、学院应收款明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各类捐赠情况及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明细。同时,学院行政楼28栋2楼财务宣传栏里公开了学院的各项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在学院教代会上报告了学院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情况。招标采购工作,除设涉及供应商要求保密的内容外,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网和政府采购网公示。

3.人事师资信息

通过学院门户网公开了学院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严格按照学院关于职称评聘有关工作流程开展评聘工作,评聘结果实行网上公示。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公示的环节逐一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要求积极推进2022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考、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等,完成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成绩发布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招考录用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审核与录用公平公正,每一步骤都有纪委监察。

4.招生就业信息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系部特色、录取办法、录取结果、转专业情况等。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纪委办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学院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学院的招聘信息、就业相关文件等除通过招生就业网公布外,还通过班级QQ群、上财浙院职业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就业信息员微信群等对外公布。

(三)学院信息公开的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分别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院相关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方式。以校内OA 为依托,进行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此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等。

3.各类会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双代会,学年、学期工作会议,党政、教学、学工例会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有关收取或减免费用信息情况。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来自个人和集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良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在门户网开设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本学年尚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队伍仍需进一步完善,能力需要不断提升,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结合存在的问题,学院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改进: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开能力

加强对学院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推进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引进院内各单位在日常规工作中主动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信访室、新渠道,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推进技术革新,拓展公开渠道

学院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改革不断推进,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平台条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与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工作,以学院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各部门、各子渠道协同作用;利用新媒体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可阅读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三)健全监督机制, 提升公开效能

学院将进一步健全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检查,对重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列明清单事项的公开途径和网址链接,详见表一。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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