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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跨专业综合实训室硬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8:35:08   |   来源:招投标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财政局2019【2020】46号批准,现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跨专业综合实训室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Y2020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8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标项总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跨专业综合实训室硬件

1

107.4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如未注册,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空或0元为无需交纳)。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9日下午13:30时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开标。

九、疫情期间特别措施: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响应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以及金资交办【2020】2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通知,采取相关措施。

★4.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开标,要求各投标人采用不接触方式(如邮寄等,邮寄信息另附。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时效,确保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邮递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018号(新世纪建设集团)8楼正信公证处,联系人:陈义哲,电话:13819989736。不接受现场递交。

(2)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因EMS快递细分类问题,面单形式不同,只要求按提供的内容填写),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备注应注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跨专业综合实训室硬件采购项目(SCZY2020033)投标”。(快递单格式见附件)

(3)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7:00:00,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供应商不参加开标活动,由公证人员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核对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钉钉群,在群内及时公布开标现场情况。供应商也可通过链接扫描二维码(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xwdt/42135.htm),实时观看开标现场监控。现场监督人员和公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质疑的,采购人将在钉钉群给予现场回复。

★6.项目评标期间,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应在电脑(或手机)前,同时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的提出的必要澄清。评审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群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州街929号518-521室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5706887303、0579-82169226

采购人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183

联系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技术答疑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1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分: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5